興起就寫

Monday, September 26, 2005

玩弄名字

有時,實在不得不認老。

雖然到現在,仍然有很多人喜歡拿人家的名字來開玩笑,可他們的花款實在多了很多。以前頂多是那些姓陳的,英文名字不要是John或Paul,除了是普遍及乏味以外,最重要是John Chan 或Paul Chan,中文譯音是「撞牆」及「疱疹」是也。

玩在的年輕人在玩名字方面可謂層出不窮。阿震有個朋友叫Carson, 他的年輕朋友就叫他「車仔」(Car-Son嘛)。我聽完後,立時打了一個冷顫。若然他的那個朋友也依樣葫蘆把我的英文名字解構…我實在不想在講下去了,恐怕以後都抬不起頭做人。又有另外一個案例,這個真的厲害,叫Patrick的竟然可以被叫「拍X(是數目字6和8之間的諧音)」。我聽完除了傻笑外,就只有記着不要把自己的兒子(現在未有,是將來式,應該有的)叫Patrick好了。

不過,我倒認為,這是無傷大雅。畢竟,這也是創意;有創意,香港才有希望。